您当前位置: 首页 律师文集 增资减资
文章列表

广西红日:对参股公司增资

2016年4月28日  广西桂林资深律师   http://www.wzfxglls.com/
  公司董事会四届三次会议于2004年1月5日召开,2003年12月31 日,南京化妆品厂、梁氏集团(香港)有限公司、公司和南京轻工产业(集团)有限公司联合签订了《南京金芭蕾化妆品有限公司增资扩股意向书》。前三方同意对南京金芭蕾化妆品有限公司进行增资扩股,公司增资入股人民币3000万元,增资扩股后,公司持有南京金 芭蕾约47%的股权。
  该项投资生效需经南京金芭蕾原审批机关国家工商总局核准外资股权变更以及南京市政府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批准。


文章来源: 广西桂林资深律师
律师: 段俊锋 [桂林]
广东安山律师事务所
联系电话:13907832555
转载请注明出处  本文链接: http://www.wzfxglls.com/art/view.asp?id=848915561034 [复制链接]


您可能对以下文章也会感兴趣
  • 1.外资公司美金增资结汇流程是什么 公司增资大概需要耗费多长时间
  • 2.股份有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流程 股东减资的流程
  • 3.公司增资股东会决议范本 增资扩股协议签订主体是谁
  • 4.合伙企业增资的材料 公司法对公司增资的规定
  • 5.公司增资的法律规定
  • 官方二维码
    联系我们
    • 手机:13907832555
    • 电话:13907832555
    • 地址:广东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三区龙井二路3号中粮地产集团中心11楼
    All Right Reserved Copyright@2024 版权所有 广西桂林资深律师
    法律咨询热线:13907832555 网站支持:大律师网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