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律师介绍
专长领域
律师文集
工商注册
经典案例
联系方式
您当前位置:
首页
›
律师文集
›
股份公司
律师文集
工商注册
经典案例
债券发行
合并分立
解散清算
兼并收购
有限责任
股份公司
改制重组
增资减资
公司法规
公司案例
融资上市
行业动态
文章列表
股东大会由谁招集?
2017年6月6日
广西桂林资深律师
http://www.wzfxglls.com/
有限责任公司设立董事会的,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
有限责任公司不设董事会的,股东会会议由执行董事召集和主持。
董事会或者执行董事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会会议职责的,由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或者监事不召集和主持的,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文章来源:
广西桂林资深律师
律师:
段俊锋
[桂林]
广东安山律师事务所
律师个人站
手机网站
联系电话:13907832555
转载请注明出处 本文链接:
http://www.wzfxglls.com/art/view.asp?id=883612181154
[复制链接]
您可能对以下文章也会感兴趣
1.股东趋势会影响其他股东吗?未上市股份有限公司可以股权转让吗
2.股份公司的解散 什么是股份制改造
3.股东会与监事会的职责对比 2019年公司董事会的职权
4.签订股份转让协议注意事项有哪些 股权转让受让方的条件
5.上市公司股权转让的法律规定
官方二维码
联系我们
手机:13907832555
电话:13907832555
地址:广东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三区龙井二路3号中粮地产集团中心11楼
Q Q:
联系我们
站内导航
关于我们
专长领域
律师文集
人才招聘
案件委托
联系方式
法律咨询
网站地图
友情链接
All Right Reserved Copyright@2024 版权所有
广西桂林资深律师
法律咨询热线:13907832555 网站支持:大律师网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