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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股份的设质
2017年7月21日
广西桂林资深律师
http://www.wzfxglls.com/
股份的设质是指将依法可以转让的股份质押,设定质权。股份设质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并在证券登记机构办理出质登记,质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股份出质后不得转让,但经出质人和质权人同意的除外。经质权人同意,出质人转让股份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或向与质权人约定的第三人提存。但是,公司不得接受本公司的股票作为质押权的标的。
文章来源:
广西桂林资深律师
律师:
段俊锋
[桂林]
广东安山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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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13907832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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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wzfxglls.com/art/view.asp?id=8880520684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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