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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什么情况下,合伙企业应当解散?

2018年1月27日  广西桂林资深律师   http://www.wzfxglls.com/
合伙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应当解散:

    (一)合伙协议约定的经营期限届满,合伙人不愿继续经营的;

    (二)合伙协议约定的解散事由出现;

    (三)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

    (四)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

    (五)合伙协议约定的合伙目的已经实现或者无法实现;

    (六)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七)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伙企业解散的其他原因。

 


文章来源: 广西桂林资深律师
律师: 段俊锋 [桂林]
广东安山律师事务所
联系电话:13907832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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