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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分立前的债务
2018年6月29日
广西桂林资深律师
http://www.wzfxglls.com/
按照公司法的规定, 公司分立前的债务有两种承担方法:
1.按约定处理。债权人与分立的公司就债权清偿问题达成书面协议的,按协议处理。
2.承担连带责任。公司分立前未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问题达成书面协议的,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债权人可以向分立后的任何一方请求自己的债权,要求履行偿还债务。
文章来源:
广西桂林资深律师
律师:
段俊锋
[桂林]
广东安山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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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13907832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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